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如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12月10日,“助力大湾区建设护航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广州召开。研讨会上,与会知识产权领域资深法官、专家学者围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新质生产力发展”专题展开深入探讨,分享真知灼见。
去年广东适用惩罚性赔偿案件占全国法院总量近1/3
研讨会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王晓明介绍了知识产权审判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广东路径。他指出,近年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技术牵引和赋能作用,以技术创新促机制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去年,广东法院审结技术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65万件,同比增长55.8%,其中涉芯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1300余件。
对高价值、自主原创、关键核心知识产权,广东法院不遗余力加强保护,让恶意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据介绍,广东法院深入践行严格保护理念,让“真创新”受到“严保护”,依法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去年在64个知识产权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占全国法院总量近1/3。今年持续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今年1月至10月平均判赔额同比上升68.4%,14个案件判赔数额达1000万元以上,彰显严惩侵权行为强烈信号。
为有效破解知识产权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难题,广东法院致力让知产维权走上“快车道”。王晓明表示,广东法院大力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积极适用“先行判决+临时禁令”“示范判决+批量调解”等机制措施,运用举证妨碍排除、证据保全、司法鉴定等规则。加大对侵权源头的惩处力度,引导权利人溯源维权,高效精准打击侵权行为。
为让创新保护实现“全链条”,广东法院在重点领域、源头领域、综合领域,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牵头与广东省发改委等14家单位签署合作备忘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对侵犯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信用监管”机制。与广东省11个地市市场监管局建立“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强大合力。
建议加大对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规制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牢固树立‘大保护’理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洪适权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衔接机制,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努力打造闭环保护链条,增强系统保护能力。
洪适权指出,在抓好案件审理的基础上,注重从案件发展趋势中找出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同时还要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范引领作用,切实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推动知识产权诚信诉讼体系建设,是知识产权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洪适权建议,要加大对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制力度,更加客观地分析判定是否存在恶意诉讼的主观恶意,探索专利、商标等权利在申请授权和侵权诉讼中的相关行为是否构成权利滥用的认定标准,减少权利滥用过度侵占司法资源。
洪适权表示,要探索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从事后惩戒向事前指引的转变,不断健全数字经济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则,明确创新创造环节“可为”与“不可为”的权利边界,为科创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明确、可预期的规则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