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仲天津分会与天津市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并举办国际商事仲裁专题讲座

2024-12-13 00:00:00 编辑:贸促会贸仲委 贸仲委发布

      2024年12月12日下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天津分会与天津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天津律协”)在天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协议签署仪式由天津律协副会长杨涛主持。贸仲党委书记兼副秘书长徐延波、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袁红丽出席活动,贸仲天津分会秘书长周雯、天津律协会长牛同栩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活动现场)

 

(徐延波书记致辞)

 

      徐延波书记致辞表示,律师是仲裁工作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在宣传推广仲裁制度、提升仲裁裁决质效、推进仲裁公信力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期待贸仲天津分会与天津律协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协作交流,共同为广大律师与当事人提供一流的仲裁法律服务,推动天津地区仲裁事业和律师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助力天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袁红丽副局长致辞)

   

      袁红丽副局长介绍了天津法律服务行业的基本情况、重点工作和取得成绩。她指出,希望天津律协与贸仲天津分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发展合力,深化共识合作,携手同向同行,不断提升社会法律服务水平,提升天津市法律服务行业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做出更积极的贡献。

 

(签署合作协议)

 

(合影留念)


      贸仲天津分会与天津律协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合作推广仲裁制度、培养仲裁专业法律人才、建立仲裁业务研究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等方面深化合作。

      签约仪式后,贸仲仲裁员、中伦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赵健博士以“国际商事仲裁发展趋势与律师代理水平的提升——国际商事仲裁程序规则与典型案例”为题作专题讲座。

 

(赵健博士)       

 

      赵健博士在介绍国际商事仲裁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和程序灵活等特点的基础上,剖析了近年来国际商事仲裁规则的发展趋势,并重点介绍了2024年贸仲仲裁规则的主要修改内容,对比分析了境外仲裁程序与国内仲裁程序的主要区别,结合案例生动讲解了仲裁条款独立性理论与司法实践观点、仲裁员勤勉审慎履职问题,并从仲裁员视角就律师如何更好代理仲裁案件给出了细致的建议。

      在《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贸仲天津分会与天津律协将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助力天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妥善解决商事仲裁纠纷,更好服务天津经济社会发展。

      天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尹广香、天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二处处长吴香湘、天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副处长、天津律协秘书长张敬、贸仲天津分会副秘书长赵英、天津律协仲裁专业委员会主任聂慧婕等参加活动。

      本次活动内容丰富,反响热烈,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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