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在北京成功举行。贸仲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中基协党委副书记吴萌在《合作协议》上签字。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双方将围绕调解与仲裁对接机制、基金行业争议解决问题研究与培训等方面展开交流、合作与共建,共同推动证券投资及基金行业调解与仲裁制度的有效衔接,助力证券投资及基金行业的规范有序发展。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交流座谈。
王承杰秘书长对吴萌书记一行表示欢迎。他介绍了贸仲受理的基金类案件特点、贸仲历史上在证券期货、基金行业作出的探索和创新,以及贸仲近年来就专业化、国际化发展所取得的成就。
座谈中,吴萌书记表示,由于金融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和金融结构的变化,证券投资和基金行业面临监管难度大、纠纷类型日益多样化等复杂局面,建立行业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机制是响应市场发展需求、顺应市场发展趋势的重要举措,中基协有信心与贸仲携手将工作落到实处,为推动基金市场的稳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高天红副会长表示,目前基金行业准入门槛较低,无上位法授权致使监管困难,行业内纠纷较多,后期风险较大。另外,私募基金对投资者要求门槛较高,有一定的私密性,业务运行有一定的灵活性,使纠纷解决具有一定的难度。加之目前基金案件的国际化趋势亦日益凸显,仲裁在解决类似案件中独具优势。
王承杰秘书长对上述观点表示赞同,并强调,为当事人建立实现契约自由的法律平台和环境是贸仲一直秉持的理念。贸仲在注重办案的同时,愿意利用平台优势及多元化争议解决的经验帮助和支持新兴的专业领域规范、健康发展。
双方均同意,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强合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以推动证券基金相关纠纷的妥善解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并促进证券基金行业法治环境不断优化提升。